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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您帶來更優質的服務體驗,我司對基金投顧業務服務協議部分規則進行了調整,其中“投資者與組合的適當性匹配情況發生變更導致投資者不適合繼續接受相關組合策略服務,且在我司通知后10個交易日內未終止服務的,我司將在通知后第11個交易日終止服務”變更為“投資者在被通知后30個交易日內未終止服務的,我司將在通知后第31個交易日終止服務”。
若您對新版服務協議存在異議,可以終止相關基金投資組合策略服務,否則視為同意本次規則的修訂并即時生效,后續您可以前往組合持倉頁查看相關協議。如需幫助,您可以撥打客服熱線95357轉9。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