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發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及相關事項的通知》,并自2020年10月26日起施行。
1、所有普通投資者自2020年10月26日起,通過我司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申購、買入的,都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方式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并開通權限。專業投資者可豁免。
2、自2020年10月26日起,未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的普通投資者,無法通過我司進行申購或買入可轉債,已持有的可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如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希望2020年10月26日后繼續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申購、買入,普通賬戶可通過我司東方財富APP“交易-交易-更多-業務開通-權限查詢-可轉債”、臨柜、見證等方式辦理《風險揭示書》簽署、可轉債(公開發行)交易權限開通。信用賬戶可通過我司東方財富APP“交易-信用-更多-業務辦理-業務開通-可轉債”途徑辦理。機構投資者需通過臨柜、見證方式辦理。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